看病不要隐瞒病史,“梅毒”险些当成“过敏”!

方凤艳医生 发布于2026-06-09 11:58 阅读量3716

本文由方凤艳原创

       门诊来了一位帅小伙,身上均匀分布许多淡红色斑片差不多2个月了,少许瘙痒,去小诊所打针吃药抗过敏治疗有点效果,但没有完全消退,今天就来找我看,我仔细查体后,发现这个皮疹主要分布在躯干部位,手心足底没有皮疹。当时我的第一想法也是过敏,但抗过敏治疗效果一般,会不会是其他问题?当时“梅毒”这个疾病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作为皮肤科医生,我就很常规的问了一下患者有没有性行为尤其是不洁性行为,患者直接否认!!!多年的皮肤科经验告诉我,很多患者会隐瞒病史,我就跟患者沟通,我有点怀疑你是梅毒,但一般梅毒是不痛不痒,而且可能手心脚心都会长疹子,而你皮疹痒、也没有性生活(梅毒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我觉得概率不大,如果你担心,可以查血排除一下。患者同意抽血,那就等结果再用药吧。



       第二天上午,我的门诊系统就弹出这位小伙子梅毒阳性的结果(传染性疾病结果阳性系统会及时提示医生),我马上打电话给这位小伙子,让他回来复诊,面对阳性结果,他也不好再隐瞒,承认有不洁性生活史!我很郑重的告知这位患者:以后有任何疾病都不要隐瞒病史,这次还好发现及时,若误诊,这个病没有及时治疗,后期可能影响你的神经或者全身各系统,那后悔就来不及了!



      一、什么是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的性传播疾病本病危害性极大,不经正规治疗可累及人体很多组织器官。妊娠期患有梅毒还可引起胎儿早产、流产、死产和新生儿梅毒。


       二、传播途径有哪些?


       1. 性传播。与梅毒患者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接触,如阴道性交、肛交或口交等,皮肤黏膜造成小破损,梅毒可因此侵入人体。约有95% 患者通过性接触传染。


       2. 母婴传播。妊娠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孕妇传给胎儿,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产道时也可因头部、肩部擦伤而发生感染。


       3. 血液传播。接触梅毒患者的血液可感染梅毒。部分人与梅毒患者共用针头注射药物、共用刮胡刀等,有可能被感染。



       三、梅毒表现、如何确诊?


       梅毒的表现多种多样,根据临床表现分为一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不洁性交2-4周后出现)、二期梅毒(表现多样,主要表现为躯干及手掌心散发的铜红色斑丘疹,自觉症状轻微)、三期梅毒(结节性玫瑰疹、树胶肿、心血管病变、神经梅毒等),也有部分患者感染后一直未出现任何皮疹和症状,我们称之为隐性梅毒。


图片:二期梅毒皮疹


      确诊主要是通过抽血检查,若检查结果阳性,一定要及时治疗


       四、怎么治疗?


       梅毒患者和性伴侣都需要接受严格的检查和治疗。早期发现,及时正规治疗,对预后影响很大。目前,青霉素类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可用于各期的梅毒患者,应遵循及早、足量、规范的治疗原则。早期梅毒可治愈,晚期梅毒虽然可以进行抗梅毒治疗,但无法逆转已经造成的身体损害。定期检查、随访,是监测和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环节。


      五、治疗后需要复查吗?


       患者接受正规治疗后应定期随访,一般至少坚持3年,第1年内每 3 个月复查 1 次,第 2 年内每半年复查1次,第3年在年末复查1次。神经梅毒患者同时每6个月进行脑脊液检查。


       写在最后,临床上有很多患者羞于回答隐私问题,故意隐瞒病史,殊不知你这个小小的举动对你的健康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切记不要隐瞒病史,否则受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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