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症的诊断标准:
A 具有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或两者皆有。强迫思维被定义为以下1和2
在该障碍的某些时间段内,感受到反复的、持续性的、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冲动或表象,大多数个体会引起显著的焦虑或痛苦。
个体试图忽略或压抑此类想法、冲动或表象,或用其他一些想法或行为来中和它们(例如,通过某种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被定义为以下1.和2.
重复行为(例如,洗手、排序、核对)或精神活动(例如,祈祷、计数、反复默诵字词)。个体感到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是作为应对强迫思维或根据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则而被迫执行的。
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件或情况;然而,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与所设计的中和或预防的事件或情况缺乏现实的连接,或者明显是过度的。
B .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是耗时的(例如每天消耗1小时以上),或这些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C.此强迫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D.该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地解释。
伴良好或一般的自知力:个体意识到强迫症的信念肯定或可能不是真的,或者它们可以是或者可以不是真的。
伴差的自知力:个体意识到强迫症的信念可能是真的。
缺乏自知力/妄想信念:个体完全确信强迫症的信念是真的。(4%或更少)
强迫症临床表现
清洗类强迫症
检查类强迫症
穷思竭虑类强迫症
忌讳类强迫症
意向类强迫症
与性相关类强迫症
仪式行为类强迫症
对称整齐类强迫症
惩罚型强迫症
注意力固着类强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