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抑郁症抗争,患者需要的不是周围人的看法,而是治疗;不是周围人的大道理或抱怨,而是帮助、支持、建议,或者更简单的说是理解和照顾。
要明确诊断抑郁症,以下的症状必须不间断地持续两周以上,而且和平时的状态有明显差异。
情感症状(在抑郁症中必须存在):几乎每时每刻都情绪低落、悲伤或空虚;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体验不到生活的乐趣。
生理症状:行动迟缓、疲劳、无力;有时也会紧张、激越。食欲改变(可以是增加或减少)。睡眠障碍(可以是失眠或嗜睡)。
心理症状:自我贬低、过于自责。有时会有厌世、自杀观念和企图。
认知症状:难以集中注意力、思考困难、下决定时常常犹豫不决。
“走出黑暗”期:在药物的作用下,患者感到好转,症状的数量减少、严重程度减轻。他开始找回与疾病努力抗争的力量。这段时间的用药常被称为“急性期用药”,一般持续两个月左右。

康复期:患者还十分“虚弱”,却已经渐渐恢复正常的生活。但在面对困境时,甚至没什么特别的原因,症状还是会重现,只是可能比刚开始时轻一点。这段时间,患者最容易自行停药,因为他开始觉得自己已经痊愈。要记住,这仅仅是康复期,继续服用药物是非常重要的。这时的用药我们称为“巩固期用药”,它的目的已不是改善患者状态(因为已经足够好了),而是防止疾病的复发。这段时间因人而异。一般在四到十二个月之间。

最后一个时期,是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药物治疗(期间没有明显复发)以后,患者可以被认为是达到正常标准。这时可以遵医嘱逐步停药,这样做会使复发的风险降低。

抑郁症其实自古以来就有之,而它经常会为社会、我们的家人、甚至患者本身所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