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疗肺结核?

林士军医生 发布于2024-05-19 07:27 阅读量994

本文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第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原创

我国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在一些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生活条件艰苦地区、或体质虚弱及免疫功能低下的人,不幸患上肺结核。

患上了肺结核的病人需要在结核病防治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不同严重程度、不同类型的肺结核选择的治疗方案也不同。

治疗肺结核的标准化学治疗方案包括三种具体方案,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化疗方案,复治活动性肺结核化疗方案和耐药结核及耐多药结核方案。

1、初治活动性肺结核方案(含痰涂片阳性和阴性):通常选用2HRZE/4HR方案,其中,2HRZE为强化期治疗方案,4HR为巩固期治疗方案,“2”代表2个月,“4”代表4个月,“H”代表异烟肼,“R”代表利福平,“Z”代表吡嗪酰胺,“E”代表乙胺丁醇,先进行2个月强化治疗,后进行4个月的巩固治疗。

强化期使用的药物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均为口服药物,1次/天,口服,共2个月;

巩固期使用的药物为异烟肼、利福平1次/天,口服,共4个月。

如果强化期治疗第2个月末痰涂片仍然阳性,强化方案可延长1个月,总疗程6个月不变。

对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胸膜炎上述疗程可适当延长,强化期为3个月,巩固期6~9个月,总疗程9~12个月。

在异烟肼高耐药地区,可以选择2HRZE/4HRE治疗方案。

2、复治活动性肺结核方案(含痰涂片阳性和阴性):常用方案为 2HRZSE / 6HRE,3HRZE / 6HR,2HRZSE/1HRZE/5HRE三个方案供选择,总疗程共9个月,其中字母“S”代表链霉素。

复治肺结核病人应进行药敏试验,对上述方案治疗无效的复治肺结核应参考耐多药结核的可能,需要按耐药或耐多药结核治疗。

3、耐药结核和耐多药结核方案:对至少包括异烟肼和利福平在内的2种以上药物产生耐药的结核称为耐多药结核(MDRTB)。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将治疗耐药结核的药物分为A、B、C、D 四组,其中A、B、C 组为核心二线药物,D组为非核心的附加药物。

A 组药物包括:氟喹诺酮类,包括高剂量左氧氟沙星(≥750 mg/d)、莫西沙星及加替沙星。

B组药物:为二线注射类药物,包括阿米卡星、卷曲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

C组药物:为其他二线核心药物,包括乙硫异烟胺(或丙硫异烟胺)、环丝氨酸(或特立齐酮)、利奈唑胺和氯法齐明。

D药物组:可以添加的药物,但不能作为MDRTB治疗的核心药物,又分为3个亚类,D1组包括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和高剂量异烟肼;D2组包括贝达喹啉和德拉马尼;D3组包括对氨基水杨酸、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硫脲等。

耐药结核治疗的强化期应包含至少5种有效抗结核药物,包括吡嗪酰胺及4个核心二线抗结核药物:A组1个,B组1个,C组2个。

如果以上的选择仍不能组成有效治疗方案,可以加入1种D2组药物,再从D3组选择其他有效药物,从而组成含5种有效抗结核药物的方案。

需要强调的是,肺结核属于呼吸道传染病,为减少肺结核的传播和流行,目前国家对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免费治疗,按照不同的化疗方案需要全疗程治疗,方能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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